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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高新区健全五项机制力推新型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31 | 作者: | 文章来源:
    近期,昆山高新区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建立健全五项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资产权属合理分配机制。新型农村社区自村改居后,在清产核资,明确权属的基础上,有22个村社合一的农村新型社区对集体积累资产量化到人,计算到户,年终在集体收益中切一块收益反哺给农村居民,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红利分配受益,促进了农村社区的社会稳定,也杜绝了集体积累资产流失或平调的倾向。
    二是建立健全灵治管用的自治机制。建立(村)居社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委老党员代表、居民代表若干人组成监督领导小组,主要对党务、居务、政务、财务等及时进行监督,促使居委会工作阳光操作。修订居民自治章程,每年通过新风户评比,实行绩效挂钩,年内一些居民凡涉及到违章搭建、乱堆乱放、迷信赌博、超计划生育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社区股份合作社红利分配待遇,促使居民自觉守则。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管理长效考查机制。高新区农村社区管理办公室对全区所有的新型社区制定保安、保洁、保绿、维护等方面管理考核细则,坚持每月现场实地考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回头看”,促使农村新型社区环境美化、净化、亮化,提升人文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联合行政执法机制。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内面临乱设难、乱开店、乱拉线、乱停车、乱搭建等较为突出现象和(村)居没有行政执法权等难点问题,社会事业局明确由综治办牵头,社区办协调,由公安、工商、城管、环境、安全、卫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针对性的对部分农村社区进行上下联动行政执法,营造良好大环境格局。
    五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评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暂未成立业主委会的社区发挥居民代表大会作用,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通过公众评判,居委会将对物业公司优胜劣汰,促使物业管理上台阶。(昆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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