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连续5年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发布时间:2017-12-18 | 作者: | 文章来源:扬州民政网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者收入水平,激发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扬州市广陵区再次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标准,这是继2013年来第五次提标,此次调整内容包括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上调270元,最高增幅9%;“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为基本工资。
近年来,广陵区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适时适度提高全区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现了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与工资同步,并落实了带薪年休假制度。为拓宽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今年,广陵区参照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社区工作人员,并在全市首次采用了结构化面试方式“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
近年来,广陵区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适时适度提高全区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现了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与工资同步,并落实了带薪年休假制度。为拓宽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今年,广陵区参照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社区工作人员,并在全市首次采用了结构化面试方式“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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