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政局三项举措助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5 | 作者: | 文章来源:镇江市民政局
近年来,镇江市民政局严把“登记关口”,强化工作举措,从源头落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双促共赢。
一是增加社会组织章程党建工作条款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新设立社会组织应按统一的规范要求,将党建内容明确写入章程之中,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
二是通过发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醒书》等形式,实施以“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建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级时同步考核党建质效”的“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
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和党建工作承诺,要求新设立社会组织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属《党员情况调查表》和《党建工作承诺书》,从源头掌握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增加社会组织章程党建工作条款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新设立社会组织应按统一的规范要求,将党建内容明确写入章程之中,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
二是通过发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醒书》等形式,实施以“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建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级时同步考核党建质效”的“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
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和党建工作承诺,要求新设立社会组织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属《党员情况调查表》和《党建工作承诺书》,从源头掌握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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